环保部要求追究排污第三方责任 并列入失信名单

2017-07-17 19:44:13 | 法制日报

本报北京7月16日讯 记者郄建荣 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在日前召开的“2017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”上提出,对于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的;伪造和篡改监测数据的,不仅要追究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,还要依法追究有关建设和运营单位的责任,并将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。

黄润秋说,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,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气比例达到78.8%,比2015年上升2.1个百分点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三个重点地区PM2.5年均浓度与2013年相比下降都在30%以上,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一至三类水体比例增加到67.8%,劣五类水体比例下降到了8.6%,全国森林覆盖率由本世纪初的16.6%上升到21.63%。全国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2750个,其中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约占我国陆地面积的14.88%,高于世界的平均水平。

据介绍,去年,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的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》指出,一批国际智库和专家认为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卓有成效,最有可能引领其他国家走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。

就改善环境质量,推进绿色发展,黄润秋透露,环保部将采取多方面措施,其中包括:扩大有效的市场需求。按照“十三五”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和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的要求,推动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,包括工业污染治理,环境综合整治等公共项目,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的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环境,积极研究政策措施,建立完善的投融资平台,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污染治理。

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“三批”模式。其中包括推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,国家专项建设基金,开发性金融资金,中央拨付的环保资金优先支持环境保护PPP项目的实施。

鼓励发展环境服务业。坚持“污染者付费,损害者担责任”的原则,不断完善环境治理社会化、专业化服务的管理制度。

规范环境服务市场,严格依法监管环境服务市场,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给予联合惩戒,对于环境监测机构在监测服务中弄虚作假行为也要依法追究责任。

创新环保政策,坚持立项约束和纵向激励并重,增强市场主体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,推行环保领跑者制度,制定环保领跑者标准和统一标示,发表环保领跑者产品名单,给予名誉奖励和政策激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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